第1109章 理念不同-《豪门医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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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曾处长的反应,林萧的心里面其实是有点儿腻歪的。

    你要是没有这个本事,就别说这样的大话嘛,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现在把老子骗到警务处总部来了,却说你做不了主了,这算是什么事儿?

    总而言之,林萧的心情很不爽。

    如果不是看在大家以前有点儿交情的份儿上,林萧转身就走人了,直接给他们留下一个烂摊子,爱怎么搞就怎么搞去,真就不相信他们还敢跑到内地去抓人?

    只说林萧身上这个副厅级干部的身份,就足以令人犹豫,更不要说他本身的背景有那么大。

    “陪审团什么的,确实很麻烦,他们可以不给任何人面子,只凭着自己的感觉来办事儿。”这个时候,看到场面有点儿尴尬,坐在一旁的林青雅就开口解释道。

    林萧看了她一眼,倒是没有说话,而是周期眉头来考虑这件事情。

    说实在话,如今内地也有要求保证司法独。立运作的呼声,但这仅仅是在企图限制司法系统外部的权力对司法运作的渗透与干扰,根本没有从任何角度对司法内部的独断权力进行制约和限制。

    在内地的现行司法体制下,司法部门及司法官员与其他政府部门无论在人事上,还是财政上,都存在着高度依存的关系,在缺乏有效的制度性保障的条件下,法官如何独。立?法官又凭什么能独。立办案?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陪审团制度可以看做是司法部门的避雷针和法官的护身符。

    人们常常批评,说陪审团成员往往带有明显的种族、阶层或地域色彩,在一些有争议性的大案中倾向于放纵嫌犯,致使审判偏离公正的方向。

    实际上,陪审团承担了司法过程中最令人困惑和头疼的责任,即在有争议性的重大案件中裁决被告是否有罪,从而大大减轻了法官的社会压力,维护了法官的权威和声望。

    在争议性诉讼中,经常会面临摸棱两可、难以确定的案情事实和责任的认定,陪审团集思广益,以“集体智慧”裁决事实问题,把法官从司法困境中解脱出来,超尘拔俗,扬长避短,集中精力处理自己所擅长的法律争议问题,而不被纷繁复杂的事实问题所纠缠。

    像辛普森涉嫌杀妻案或罗德尼·金被殴案这类轰动一时、争议极大的司法案例,如果改由职业法官一锤定音,无论被告是否有罪,法官都将声名狼籍,遗臭万年,永世不得翻身。

    而由陪审团承担事实任定责任,则使对司法部门心存怨恨者找不到攻击目标,陪审团虽然分割了法官的司法大权,但却使法官的护法神形像高大完美。

    当然了,陪审团制度的最令人困惑之处在于,由十二个未经法律训练、平均知识水准不高的外行人指手划脚,越俎代庖,对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或者民事侵权作出独。立的判断,这种制度的合理性究竟在哪里?

    事实上,陪审团制度得以存在的前提,正在于相信普通百姓对案件中事实问题的判断并不依赖法律训练,至关重要的是公平的司法程序和人们的基本理性及生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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